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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2021年12月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-科技处

关于2021年12月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

项目负责人

根据《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湘教发〔2021〕27号)要求,即将开展2021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,现将要求作如下说明:

1、本次结题只接受2019年以前(含2019年度)立项项目。

2、2017年以前(含2017年度)立项项目本次必须要完成结题,否则进行清理。

3、项目验收专家组不少于5人,其中项目承担学校专家不超过2名(副高职称以上,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),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评议,形成专家验收意见,并签字(专家签名栏必须手写)。

4、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、科研奖励证书、专著等。论文上传封面、主办单位页、目录(用红线做好标示)、正文,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(用红线做好标示)。稿件录用通知、书稿以及未标注省教育厅项目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。

5、12月24日前,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材料上传,12月27日科技处进行结题材料的网上审核、推荐。

6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开放时间为:2021年12月5日至27

注意事项

逾期未结题项目不仅限制了本校老师申报,而且影响教育厅对我校项目申报名额的分配。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,督促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。

 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湘西职院科技处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12月3日